中国公证服务
由于香港与中国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体系,因此两地在公证制度上存在有不同的差异,香港签发的文书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方可在内地使用。
根据《中国委托公证人(香港)管理办法》之规定中国委托公证人必须具有香港认可律师资格及执业10年以上的资深律师,由中国司法部集中组织有关的业务培训,经考试、考核合格后由中国司法部颁发委托书委任。
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使用的各类公证,内容包括了婚姻、继承、收养子女等民事法律事务,也包括了投资、贷款、房地产、抵押、贸易经济法律事务。通过办理公证证明,香港居民得以在大陆定居、结婚、继承遗产,港商得以在内地投资贸易,有效地维护了香港与内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发展和繁荣。
煜道可为客户提供中国公证人服务,让客户可以快速解决中港文书使用问题。
煜道的中国公证人服务范围包括:
- 公司资料 (状况) 证明书
- 公司委托 (授权) 书
- 公司董事/股东决议证明书
- 房地产买卖合同
- 房地产抵押合同
- 婚姻状况声明书
- 家庭成员声明书
- 申请同内地人士结婚声明书
- 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
- 继承/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
- 个人委托书
- 赠与书